考研违纪处理的部门主要包括 学校有关部门、研究生院学生处、学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厅、以及当地司法部门。具体处理考研违纪行为的部门如下:
学校有关部门:
包括教师、组织员(班主任)、工作人员、在校学生或其他人员,他们可以向研究生院学生处反映学生有违规或违纪行为的情况。
研究生院学生处:
负责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并履行调查程序。调查笔录和当事人陈述事实的书面材料等证据材料应完整规范。
学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
设置有研究生考试期间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有关研究生考试的举报。举报电话为025-12388、15371639560,举报邮箱为jiwei@jsnu.edu.cn。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厅:
如果考研违规行为属于一般性的违规,可以向考研单位本身的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厅投诉。
当地司法部门:
如果考研机构的违规行为非常严重,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部门投诉。
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研考违法有害信息专项工作,并公告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以选择不同的部门或单位进行投诉或反映情况。建议首先向学校有关部门或研究生院学生处反映,如果问题严重,再考虑向更高级别的部门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厅或司法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