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就业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申请
离职员工可以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
内容
离职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员工姓名
工作岗位
离职原因
离职时间
双方的权利义务
单位的盖章
出具该证明的日期等。
格式
离职证明应当并且只能写“四要件”,即: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期限。
其他内容要符合不损害员工利益原则,并且必须经过员工本人许可,不能随意添加。否则,离职员工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公司依法重新开具。
盖章
离职证明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
份数
离职证明应该开2联,公司和员工各自留存一份。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递交材料,并填写《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实,对资料齐全者申报失业登记,并将其个人信息即时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社会组织指定负责人签署意见递交社区审核盖章。
社会组织留存所需材料复印件。
社会组织经办人接件起6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递交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复核,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法律效力
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这份工作经历的凭证。它主要用于提供给新公司作为入职材料,表明你已与之前公司撇清了关系,可以安心进入新公司上班。另一方面,离职证明也可作为产生劳资纠纷时的重要凭证。
注意事项
如果原单位人事部不愿意开具离职证明,可以找专业机构定制补办,费用和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
在离职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确保离职证明的顺利开具。
留存好离职证明的复印件,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离职证明的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