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就业档案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护照(如适用)
具体事项相关材料
劳动合同
社保证明
学历证书
成绩单
实习经历证明
学术论文或研究项目证明
社会活动与组织经历证明
技能与兴趣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
婚姻证明
疾病诊断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如适用)
提供相应的材料
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齐全,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缴纳相应费用
劳动合同备案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档案转递信息
填写档案转递信息,包括转递方式(如EMS)、单位名称、地址、邮编、接收人/接档科室名称、接收人/单位电话等。
注意事项
所有信息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或涂改。
字迹要清楚,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字迹),避免过多涂改影响档案观感。
所有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或“不详”及其原因。
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特别是对于继续读研或出国深造的毕业生。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确认户口档案
如果是毕业生,需要去人才市场拿一份档案接收函(档案联系函)。
如果不是毕业生,需带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去办理。
办理求职档案证
带着档案接收函、一寸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到县(旗)区社保所办理求职档案证。
填写就业档案材料
根据上述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实习与实践经历、学术论文或研究项目、社会活动与组织经历、个人技能与兴趣等。
整理推荐信或证明
如果有相关的推荐信或证明材料,可以附在档案中。
缴纳费用
根据要求缴纳劳动合同备案等相关费用。
转递档案
填写档案转递信息,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将档案寄出。
更新档案信息
在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确保档案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建议:
在办理就业档案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缺失或错误影响档案的正常使用。
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特别是对于继续读研或出国深造的毕业生,以免影响个人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