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进行就业政审,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个人基本信息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若干张
个人自传
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详细简历
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
个人成长经历、优点和特长
家庭背景
家庭成员信息
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由乡镇以上的计生部门出具)
参加工作有单位的政审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
工作单位表现
如是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需到市人社局事业科开具商调函
如是非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则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部开局商调函
用人单位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阅档,开商调函由考生自己办理
档案材料
核实考生的毕业学籍情况、年龄、以及是否有不良记录的表现
档案材料应齐全,考生应提前告之原管档单位将应归档的材料及时放入个人档案
政审流程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与政审对象联系,询问政审对象是否愿来工作
如本人提出放弃,则不必政审,但应要求其写出书面放弃的签名承诺书,并复印身份证等材料
考核政审意见,由用人单位在考核政审表上签字盖章,市直由主管部门,县(区)由人社局盖章后再统一上交市人社局事业科
其他材料
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证明
是否参与邪教活动的证明
社区对考生的书面评价
实地走访
考察组可能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考生的实际情况
出具考察报告
考察组出具对考生的考察报告,进行认定
如果认定通过,则考生政审通过
建议您提前确认拟录取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具体政审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的材料。如有疑问,可以提前咨询相关人事部门或单位,以确保政审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