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签约并盖章
毕业生将打印好的纸质协议书交至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签约盖章。
若毕业生与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签约,且毕业后其个人档案由用人单位直接保管,那么协议书上只需盖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章。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盖章
因为落户、档案等原因,就业协议书需要有直接落户权力的部门盖章。
例如,北京市需到北京市人事局申请进京指标;上海市需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落户手续;深圳市需要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等。
学院就业办签字并盖章
学院就业办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就业中心的专用章(在学院)。
学校就业中心录入和盖章
学校就业中心负责协议书录入,在规定时间制定和上报就业方案,并据此开具就业报到证。
其他注意事项
若签约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由于受单位编制、公开招聘程序等问题的约束,这些单位在签收应届毕业生时,需要由所属人事局审核盖章同意。
具有档案管理权的大型企业集团或垂直管理的行业,在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孙、子公司自行招聘人员时,需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需要集团公司或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协议书必须先由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一栏签署并盖章,或者由单位出具接收函,证明学生已经被录用。
建议
提前了解并确认:在签约前,毕业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签约单位的盖章要求和流程,包括需要哪些部门的盖章以及盖章的具体程序。
准备齐全材料:确保携带所有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学生证、协议书等,以便在盖章时能够顺利进行。
及时沟通:如果在盖章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用人单位、学院就业办或学校就业中心沟通,确保盖章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