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项目如下:
就业信息网络使用费
收费标准:
500人以下:不超过1000元/年
501—1000人:不超过2000元/年
1001—2000人:不超过3000元/年
2001—3000人:不超过4500元/年
3001—4000人:不超过6000元/年
4001—5000人:不超过7500元/年
5001—7000人:不超过9000元/年
7001人以上:不超过10000元/年
服务内容:包括网上注册、就业信息查询、电子简历制作、投递、个人信息维护、网上签约、解约以及为各学校提供就业信息管理、就业状况统计、分析等。
就业服务费
收费标准:
6元/人,其中不办理报到手续的按3元/人收取
服务内容:包括毕业生生源资格审查、就业方案编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及就业证明审查、就业报到证打印等。
其他相关费用
劳务市场中介管理服务费:
登记服务费:每人次2元
中介服务费:根据录用工人技术等级,由个人和用工单位分别按每人10-50元的标准缴纳
劳务用工管理服务费:包括《待业证》工本手续费5元、《务工许可证》工本手续费5元,以及农民合同制工人和农民临时工的管理服务费。
外企就业服务单位收费
收费形式:
劳务费:包括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和自身提取用于管理的服务费,外企服务单位中只能按10%的比例从劳务费中计提服务费,余下部分为雇员工资
管理服务费:向外企常驻机构收取用于雇员管理的服务费。
建议:
各就业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收费,确保收费透明、合理,并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毕业生在享受就业服务时,应了解相关费用明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