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合同的有效性需遵循以下核心原则和步骤: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 劳动合同需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个人之间不得直接订立劳动合同。
在校生若以灵活就业形式工作,可选择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内容符合法律规范
必须包含《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款,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禁止包含“霸王条款”,如不合理的工作时间、工资克扣等。
签订程序合规
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纸质或电子)签订。
用人单位需在用工满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具体签订步骤
签订书面协议
通过学校就业平台(如“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填写《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签字盖章后需及时上传电子签章,完成备案流程。
核对个人信息
仔细检查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地点等关键信息,确保与身份证件一致。
信息有误需在院系或学校审核前修改。
明确权利义务
约定工资待遇、社保缴纳、工时制度、休假安排等核心条款。
特殊岗位需明确职业健康防护、工伤赔偿等法定权益。
留存证据
保留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副本等。
口头协议需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
三、注意事项
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电子协议效力
通过官方平台签订的电子协议与纸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变更与解除
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明确解除条件,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纠纷。
四、法律救济途径
若合同存在违法条款或用人单位违约,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仲裁或诉讼
通过规范签订流程、明确权利义务,可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