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就业困难社保的补贴方法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
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
提供灵活就业证明,社区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公示调查情况,申请人员需提供《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等材料。
社区逐级上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35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和100元的医疗保险补贴。
对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0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高校毕业生离校1年内未就业并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办理流程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交材料,社区(村)预审并反馈意见;街道(乡镇)初审汇总,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并报市公共就业人才中心汇总、统计、备案。
审批完成后,人社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需资金由申请人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其他信息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或至参保地劳动就业经办机构办理。
建议:
了解政策:先向当地就业局、人社局或社区服务中心咨询,了解具体政策和补贴标准。
准备材料:根据要求准备个人身份证明、就业失业证明、户口本、收入证明等材料。
及时申请:注意补贴的申请时限,及时提交材料并跟进审批进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