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就业材料中的落户地址时,请遵循以下指南:
毕业生落户地址填写指南
情况一: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口
填写内容: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设的集体户口门牌号码。
注意事项:
集体户口门牌号码是派出所提供的,可能与单位通讯地址不同。
情况二: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由人才服务中心代管
填写内容:人才服务中心的落户地址。
情况三:户口返迁父母家
填写内容:父母家户口簿首页所记载的住址。
情况四:其他特殊情况
户口迁至学校:填写现就读学校所在地和详细地址。
户口未迁至学校:填写户口实际地址。
档案入户地址填写指南
学校名称
适用对象: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
填写内容:学校名称。
生源地人事局地址
适用对象:毕业后未及时就业的人员。
填写内容:生源地人事局地址。
就职单位名称
适用对象:毕业后顺利就业的学生,且单位有接收档案保管。
填写内容:就职单位名称。
人才服务中心
适用对象:将档案转到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
填写内容:人才服务中心地址。
档案入户办理流程
1. 将人事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至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
2. 在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3. 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4. 凭两证或暂缓就业协议,在学校就业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5. 持新、旧报到证和接收函、改派手续,在省教育厅盖章。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地址,并确保所填写的地址准确无误。在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接收时,请遵循相关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