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的计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合同约定
工资应按照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进行计算。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合同约定的工资,也是允许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组成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工资计算方式
月应得工资=当月日工资×应发薪天数(含有薪假期)。当月日工资=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包括各种补贴,但不含奖金、加班费)÷当月应出勤天数(含有薪假期)。
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节假日三薪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是: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计算至满一年前,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长只能计算十一个月。
综上所述,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工资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数额进行计算,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需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