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步骤如下:
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生在毕业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学校办理
学校就业中心会根据就业情况,统一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集中办理时间一般在6月份到7月份上旬。
提交必要材料
毕业生需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学校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会审核材料并开具到省就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介绍信。
省级就业办办理
毕业生本人携带介绍信、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到省就业办办理《报到证》。
领取报到证
办理完毕后,毕业生需持《报到证》二联到校档案馆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户口迁移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需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
对于毕业时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以根据个人申请将《报到证》办回生源地进行自主择业。
注意事项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建议:
毕业生应尽早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确保及时办理《报到证》。
留意政策变化,特别是关于就业报到证的新规定,以便及时调整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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