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湾区就业补贴的流程如下:
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次月最后一日前拨付资金。
具体的申请材料可能包括:
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往来港澳通行证(正反面)。
本人劳动合同/雇佣协议/服务协议(仅提供约定事项和双方签字页面)。
《深圳市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领表》(业务系统打印表格,申请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后上传系统)。
《深圳市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在深工作出勤记录》(业务系统打印表格,申请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后上传系统)。
申请时间方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计划实施期间申请此前已在深工作月份的生活补助,也可以于计划结束或计划提前终止之日起6个月一次性提出申请。
建议关注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网站,以获取最新的补贴政策、申请入口和所需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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