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流程如下:
签约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找到工作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三份,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办理就业《报到证》
学校在接到毕业生上交的《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存放于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毕业生可以自行到学校领取《报到证》,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带领,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
凭报到证办理其他手续
毕业生持《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情况
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毕业离校时可凭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到省人事厅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建议:
毕业生应尽早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确保《协议书》内容准确无误,加盖公章齐全。
办理《报到证》时,需确保携带所有必要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等。
如有任何疑问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咨询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办理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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