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申请暂缓就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流程
提交书面申请 向所在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暂缓就业申请书》,说明暂缓就业的原因及计划。
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需与学校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该协议需贴有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发的条形码,共三份:
- 一份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
- 一份由学校留存
- 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管。
档案移交
学校将档案(不含党员材料)通过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转递至人才交流中心,完成档案存放。
二、办理时间
资格审核: 每年6月中旬至7月(具体以当年省就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条形码领取
档案送交:高校在7月-8月底将档案送至省就业指导中心。
三、注意事项
身份与资格要求
- 非全日制、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申请。
- 若在暂缓期间出现违法违纪、劳动纠纷等情形,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
档案管理
- 档案存放期间由学校保管,但需定期与学校联系确认。
- 存放期满后需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可能被退回原籍。
取消暂缓就业
- 找到工作后需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单位接收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手续。
- 非生源地就业需先到当地人才市场办理就业报到证。
四、应届生身份优势
暂缓就业期间保留应届生身份,可享受以下权益:
校园招聘、公务员考试等岗位对应届生身份有优先考虑;
竞争难度降低,可利用两年时间提升学历或积累经验。
建议尽早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及本地政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