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军家属未就业的办理事项,可参考以下综合指南:
一、就业服务与社保参保
就业登记与培训
- 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机构进行失业登记,获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部分地区(如上海)提供专项补贴。
社保参保
- 需办理《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军人配偶随军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二、生活补助申请
条件与标准
- 需满足:随军满3个月、无工作且无其他固定收入、户籍本地、失业登记满3个月且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未自主创业。
- 补助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例如南宁市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
办理流程
-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随军批复等材料至户籍地民政局。
- 经民政局、人社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拨款发放补助。
三、其他优待政策
创业支持
- 可申请创业补贴,部分城市(如上海)对随军家属新办企业3年免征增值税,且企业需吸纳60%以上随军家属就业。
- 提供创业培训和市场对接服务。
公益性岗位
- 优先安排到公共服务机构(如社区服务、文化教育等)就业,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50%。
四、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或人社部门。
部队会协助家属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申领。
通过以上渠道和措施,随军家属未就业问题可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