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通道的填写需根据就业形式和学校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协议就业
接收单位要求
需与接收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完成以下流程:
- 协议书需包含单位全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无上级部门则无需盖章)。
系统填报要求
- 单位性质选择“协议就业”;
- 单位类型根据签约单位性质填写(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工作职位、档案转寄单位及地址需与协议书中一致。
二、合同就业
签订劳动合同
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由单位出具接收函(实习协议不计入就业)。
系统填报要求
- 单位性质选择“合同就业”;
- 需上传劳动合同扫描件。
三、灵活就业
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部队就业、考公/考研/出国等类型:
自主创业/自由职业
需提供企业注册证明或个体经营执照,填写“灵活就业”类别;
部队就业
填写“到部队就业”类别;
升学/出国
升学选择“升学”类别并上传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四、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所有信息需与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保持一致,单位所在地不可填写“市辖区”;
材料准备
不同就业形式需上传对应材料(如协议/合同/录用函);
系统操作
填写完成后需提交审核,若单位盖章日期与签名日期不一致,以较晚者为准。
五、特殊情况处理
若遇到信息未上传或审核不通过的情况,需联系学校就业部门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建议填写完成后仔细核对系统提示,确保所有必填项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