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方法如下:
当地申领
可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未设社区或人力社保服务室的,可向所在地镇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直接提出申请。
外地户籍人员
到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镇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代办。
紧急情况下
在社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当天可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和失业人员登记表到县、区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拿到就业创业证。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人二寸证件照二张
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业证书
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线上办理
通过“厦门智慧人社”公众号等服务大厅进行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实现免申即办。
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员后,按实际招用人数,填写外来人员劳动就业申报表,并备齐流动人员“三证”,即身份证、计生证(或未婚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向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根据上述所需材料清单,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照片。
选择办理方式: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及时更新信息:就业创业证的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重新办理,因此请定期检查并更新证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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