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未就业时档案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档案存放地点选择
户籍所在地 未就业人员可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人才中心)保管,或选择在原高校保留2年。
工作单位所在地
若找到新工作且新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如国企、事业单位),可将档案转入新单位。若新单位无权限,需将档案转至新工作地的人才中心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托管。
其他选择
- 自主创业: 可存放于创业地或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 长期未就业
二、档案转移流程
材料准备 需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到户籍地人才中心或原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办理手续
- 在线平台或人才中心窗口办理调档申请;
- 原单位通过机要渠道将档案转递至指定机构。
三、注意事项
禁止自行保管
档案需通过正规渠道转移,切勿自行携带,否则可能导致档案遗失或无法享受社保、公积金等权益。
社保与档案关联
档案存放地会影响社保缴纳地。例如,将档案转至户籍地可继续在户籍地参保缴费。
法律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且档案至少保存2年备查。
四、特殊情况处理
档案损坏或丢失: 需联系原单位补办,可能涉及工龄计算中断风险; 跨地区流动
建议优先选择户籍地人才中心托管档案,既符合政策要求,又能确保档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