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再就业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失业证的处理
无需注销失业证 再就业后无需主动注销失业证,但需办理就业登记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证有效期管理
失业证有效期为1年,需在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办理延期审验,逾期视为无效。
二、再就业手续办理
办理就业登记
- 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材料。
- 若通过单位代办,单位需在用工备案时同步办理就业登记。
社会保险转移
- 新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原失业保险待遇将暂停发放,待重新就业后缴费满1年且缴费满12个月,可申请恢复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待遇: 再就业后生育保险基金停止发放,需重新参保。 失业救济金计算
证件保管:
单位用工期间由单位代为保管;
自主就业或灵活就业时由本人保管。
建议办理相关手续时携带材料到当地就业管理部门或社保机构,确保信息及时更新。若对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热线12333获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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