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医保断交,想要重新办理就业证并续缴医保,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准备必要文件:
您需要准备《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就业失业登记证》、1寸登记照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前往社保局或就业服务机构:
携带上述文件,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或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缴费核定。
办理就业登记:
如果您是首次就业或由失业转就业,用人单位需凭录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名册。
缴纳医保费用:
根据核定结果,到地税局缴纳相应的医保费用。
处理档案问题:
如果您的档案被退回劳动局或公司,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要么找到新单位并开具介绍信去提取档案,要么自己取回档案并妥善保存。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或就业服务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同时,如果您选择不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您的医保缴费年限将不能合并计算,而是从重新缴费的时候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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