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办理就业证需根据户籍或居住地不同,准备相应材料并遵循流程。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办理地点
本地户籍人员 需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
非本地户籍人员
需向居住地的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
二、所需材料
(一)必备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
用于身份核验。
居住证明
- 非本地户籍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
劳动合同
原单位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补充材料
学历证明
-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失业相关材料
- 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金审批表(失业人员需提供)。
其他证件
- 女性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
三、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按上述分类整理齐全材料。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指定街道社保所提交。
审核登记: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成登记。
领取证件:
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就业创业证》。
四、注意事项
材料时效性:
劳动合同、失业登记证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证件延续性:
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可继续使用,无需更换。
特殊情况处理:
- 学生需提供《就业证联系函》;
- 失业人员需配合提供失业保险金审批表或劳动合同终止备案表。
建议办理前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政务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材料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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