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业失业登记证》申领登记表
如有特殊情况,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选择办理地点
当地申领《就业创业证》可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未设社区或人力社保服务室的,可向所在地镇(街)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直接提出申请。
外地户籍人员在当地办理《就业创业证》遵循就近便利原则,可到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镇(街)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代办。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应的办理机构。
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如适用)。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与办理
办理机构在收到材料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审核工作。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作出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领取证件
办理结果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平台系统内进行登记;审核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办理结果采取现场送达或系统在线反馈方式。
建议:
办理前可提前咨询当地人力社保服务中心,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如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快速办理,可咨询是否有加急服务或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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