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一、办理迁出手续
准备材料 需携带以下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就业单位开具的《就业报到证》或《准予迁入证明》
- 原户口簿(部分情况下需单位接收证明)
前往迁出地派出所
持上述材料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 若为集体户口,需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户口注销
完成迁移证签发后,原户口簿将作为迁出证明被收回,户口正式迁出
二、办理迁入手续
准备材料
需携带:
- 《户口迁移证》原件
- 新单位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前往迁入地派出所
持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
- 部分城市支持线上办理(如广州可通过“广州微警务”小程序)
办理迁入登记
- 迁出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将签发《市内迁移证》
- 携带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领取新户口本
三、特殊情况说明
档案转移: 需向迁入地人才中心申请《提档函》,与户口迁移同步办理 时间要求
集体户口:需按单位集体流程办理,个人无法单独迁移
四、注意事项
若单位未及时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可联系单位协调解决
迁移证填写需规范,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迁入失败
部分城市(如广州)提供线上办理渠道,可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以上流程综合了不同地区的通用做法,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