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牧民就业措施,可概括为以下核心方向,结合政策文件和实际案例进行整理:
一、产业升级与就业拓展
支持农牧业规模化经营 推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例如,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参与防沙治沙、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保障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项目。
发展特色产业与新业态
扶持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打造文化街区、乡村,鼓励开办特色民宿、餐饮等。例如,兴安盟通过奖补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每吸纳100人可获最高10万元补贴。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结合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延伸产业链,创造多元化就业岗位。例如,海南州允许农牧民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合作社,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经营相关行业。
二、技能培训与素质提升
精准培训体系
开展“以工代训”,针对建筑、制造业等需求,组织农牧民到企业或项目现场学习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例如,西藏自治区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支持农牧民集中培训,实现规模化输出。
数字化技能培训
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数字化技能培训,如电商运营、网约车驾驶等,拓宽就业渠道。
三、政策扶持与保障
财政与金融支持
实施财税减免、援企稳岗、政府采购等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例如,包头市通过补贴政策支持建筑、制造业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累计为3.3万人提供就业岗位。
以工代赈与基础设施项目
优先在防沙治沙、交通水利等工程中实施以工代赈,保障劳务报酬及时发放。
权益维护与服务
建立“政府+协会+经纪人”服务体系,开展精准对接、后续跟踪服务,解决农牧民就业中的权益保障问题。
四、其他创新举措
简化创业手续: 允许农牧民以自有住房注册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降低创业门槛。 返乡创业支持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促进农牧民就业结构优化,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差异化政策,确保政策覆盖到偏远地区和特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