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续签劳动合同
协商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若希望继续用工,需在到期前1个月与劳动者协商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可就合同期限、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条款重新约定。
自动延续情形
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仍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未明确表示不续签,则视为自动延续原劳动合同。
二、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
- 合法终止情形: 包括劳动者患病无法工作、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如完成特定项目)、经济性裁员等。 - 无需通知情形
劳动者单方面终止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可提前三日通知。
三、特殊情况处理
未及时续签的双倍工资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按未签订期间支付双倍工资。
服务期与培训费用
- 劳动者若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需履行至服务期结束;若提前终止合同,需赔偿用人单位培训费用(不含岗前培训)。
连续订立二次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无法定解除情形时,续签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操作建议
用人单位: 建议提前规划用工需求,到期前与员工沟通续签意向,避免因程序不当引发纠纷。 劳动者
以上处理方式均需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程序性规定,建议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协议内容,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