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大学暂缓就业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未落实就业单位:
需在每年5月底学校上报就业计划时提出申请;
不愿迁户口/人事关系:
需承诺两年内落实就业后再迁回。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 协议书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暂缓期限(通常为2年)及联系方式。
档案与户口管理
- 档案挂靠: 档案转至济南人才市场(或其他指定机构); - 户口暂留
取消暂缓就业 - 条件:
找到工作或超过两年未就业;
- 材料: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新单位接收证明(回生源地需提供回原籍申请表);
- 办理地点: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校就业办。
三、注意事项
档案保管 - 学校保留档案2年,期间需定期与学校联系确认;
- 超过2年未就业,档案将自动迁回生源地。
户口管理
- 户口暂留期间不得迁出,需在取消暂缓后办理迁出手续;
- 若逾期未办理,可能影响后续就业或户籍迁移。
权益保障
- 暂缓期间保留应届生身份,但需注意学校政策变化;
-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协议条款,避免影响就业资格。
四、特殊情况处理
档案丢失或协议遗失: 需先回学校开具遗失证明,再办理取消手续; 已签订劳动合同
建议办理前咨询辅导员或学校就业办,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