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教育网-教育行业百科全书

沁阳教育网-教育行业百科全书

就业奖励怎么分配

59

就业奖励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奖励对象

学院:根据各学院的初次就业率和年底就业率是否超过学校平均水平,以及是否超过去年同期就业率,来评选“就业达标奖”和“就业进步奖”。

个人:包括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其他参与就业工作的学生工作人员、毕业班班主任等。

企业:招用特定群体(如脱贫人口、退役军人等)的企业可获得奖补。

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三类人员”(如脱贫人口、退役军人等)的车间可获得一次性资金补贴。

就业援助基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基地可获得奖补。

奖励标准

学院

“就业达标奖”:奖励额度=超过学校平均就业率的就业人数×400元。

“就业进步奖”:根据超过去年同期就业率的比例,奖励额度从新增就业人数的100元到300元不等。

个人

辅导员:获学校奖励总额的60%。

其他学生工作人员:获学校奖励总额的20%。

毕业班班主任:获学校奖励总额的20%。

企业

招用3人以下: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

招用3人以上: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吸纳特定群体: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

就业帮扶车间: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金额从2万元到10万元不等。

就业援助基地:每新吸纳1人2000元,每年最高给予30万元奖补。

大学生

持续工作满一年的大学生:岗位津贴2000元/年,生活补贴1500元/月。

分配程序

学院: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评审,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学院的奖金发放至各学院,由各学院在发放范围内,按照工作成绩分配。

个人:由学校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和审批,确定获奖人员后,由学校发放奖励。

企业:由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吸纳人员的数量和条件进行审核和发放奖补。

就业帮扶车间和就业援助基地:由相关部门根据吸纳人员的数量和条件进行审核和发放奖补。

其他

荣誉证书和推荐信:对于某些特定就业情况,如国际就业、基层就业等,除了奖金外,还可能颁发荣誉证书和推荐信。

这些奖励措施旨在激励各学院、个人、企业以及就业帮扶车间和就业援助基地积极参与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具体的分配细节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