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的申请流程如下:
向学校申请
毕业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所在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并说明申请理由。
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获得学校批准后,毕业生需与学校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学校上报信息
学校将毕业生的暂缓就业信息上报至省就业指导中心,并打印条形码(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由学生保管。
办理档案交送
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与毕业生档案(内容要齐全,不包括党员材料)送交至省就业指导中心。
取消暂缓就业
毕业生如需取消暂缓就业,需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单位接收函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建议:
提前申请:建议毕业生提前了解并确认暂缓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尽早向学校提出申请。
准备材料:在申请过程中,需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明、成绩单等,以便顺利通过学校的审核。
关注通知:关注学校和省就业指导中心的通知,及时了解暂缓就业的进度和相关要求,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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