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就业基地的申请流程大致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江西省促进就业基地认定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企业当月职工工资发放表以及新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的工资发放表
持《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本年度在企业劳动合同约定、实际工作时间表
提交申请
向所在地县级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
市本级和市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管理局辖区内企业可由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初步受理或直接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报。
初审和实地考察
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
复核和公示
初审和实地考察后,提出初审意见,附企业申请材料,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和市财政等部门进行复核,并在宜春公共就业网进行公示一周。
备案批复
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批复。
建议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前咨询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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