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学生人数的算法主要依赖于已就业的毕业生人数与毕业生总数的比例。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就业率 = (已就业的毕业生人数 / 毕业生总数) × 100%。
其中,已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包括与单位签约、订立了招工合同、签订了用工合同等形式的就业学生,而毕业生总数则是指该时间点上所有毕业生的总和。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率中的“就业”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不仅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找工作,还可能包括继续深造(如国内升学或出国(境)深造)等情形。因此,在计算就业率时,需要明确界定“就业”的具体含义,以避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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