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就业协议的签订流程如下:
领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本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达成就业意向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用人单位填写信息
用人单位填写甲方基本内容,其中档案接收一栏必须完整填写。
毕业生如实填写乙方基本情况栏目,学号、专业名称等各项内容要与毕业生推荐表一致。
双方协商并签字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就业协议书的条款逐项协商一致后,在条款空白处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处以斜线“∕”标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加条款。
双方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用人单位代表在甲方处签字,毕业生在乙方处签字,此时就业协议已经生效,无特殊情况,双方不可随意更改。
学校审核并盖章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院系,由学校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纳入就业计划派遣。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由就业指导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留存与备案
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校留两份(其中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其他注意事项
如为“录用”,录用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权单位,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档案接收单位为有人事权单位。
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建议:
在签订就业协议前,毕业生应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理解所有条款。
用人单位应确保提供的档案接收信息准确无误。
学校就业指导科和院系应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审核,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