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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未就业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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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开具未就业证明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办理地点

学校内部办理

需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工部门或学籍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学籍证明等材料办理。

档案所在地人才市场

- 若档案存放在学校,则由学校直接开具;

- 若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社区,则需前往该机构办理。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籍证明(如毕业证书、在读证明等)。

补充材料

-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无业证明(部分机构要求);

- 社保缴费记录(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生需提交);

-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或前往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未就业证明申请表;

- 提交身份证、学籍证明等材料。

审核与缴费

- 学校审核通过后,需缴纳手续费(部分机构可能免费);

- 完成缴费后等待证明制作。

领取证明

- 证明可能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 非应届毕业生需在离职后30日内办理;

- 应届毕业生需在就业后30日内办理。

特殊情况处理

- 档案丢失或过期需先补办;

- 多个城市间流动需在现居住地办理。

法律条款依据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建议办理前通过学校就业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确认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对材料要求可能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