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待就业或暂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几种选择可以考虑:
网上填报
可以通过教育部网签系统或学校就业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在填报时,选择“其他暂不就业”并登记原因,然后提交并保存成功页面。
毕业去向选择
在填写毕业去向时,可以选择“其他暂不就业待就业”或“在家待业”。
如果已经找到工作但尚未正式入职,可以选择“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或“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保留档案和户口
毕业生可以将档案和户口保留在毕业院校,直至择业期结束,或选择迁回生源地。
办理未就业证明
向常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开具《未就业证明》。
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如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等。
人事代理管理
志愿将档案及户口转入生源地以外城市的毕业生,可与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按协议办理派遣手续。
学校代管
毕业生离校时未签署三方协议且未找到就业单位,学校会将学籍档案派遣回户籍地人才市场进行保管。
转递档案
毕业后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职业规划,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如果正在积极备考或等待合适的工作机会,可以选择“其他暂不就业待就业”或“在家待业”。如果已经找到工作但尚未正式入职,则应选择相应的就业形式进行登记。同时,建议定期关注就业政策和相关服务信息,以便及时获取最新的就业支持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