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就业报到证的处理,以下是简洁明了的步骤:
取消暂缓就业
找到单位并有接收权:由单位出具接收函,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并开具报到证。
将户口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出具接收函,步骤同上。
未取消暂缓:若到期未取消暂缓,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档案打回生源地人事局。
报到证开具
暂缓就业期限内落实就业单位:可按照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未落实就业单位:需本人回校拿报到证,或按照协议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到证。
建议:
尽早办理:如果已经找到工作或希望将户口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应尽早办理取消暂缓手续,以免影响后续的就业和档案管理。
保留相关文件:在办理取消暂缓手续时,务必携带所有相关文件,如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接收函等,以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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