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高考专业对视力的限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考生需结合自身视力情况谨慎选择专业:
一、不予录取的专业(视力不达标者)
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业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或矫正后未达要求。
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
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医学类等
色盲、色弱或矫正视力未达标准(如矫正度数>400度)。
军事类院校
双眼裸眼视力需达到4.5,矫正视力≤4.9(度数≤600度)。
二、不宜就读的专业(视力不佳者)
海洋技术、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
屈光不正矫正后度数>400度。
测控技术与仪器、服装设计与工程等
屈光不正矫正后度数>400度。
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等
屈光不正矫正后度数>800度。
法学、心理学、环境科学等
一眼失明且矫正后度数>400度。
三、其他注意事项
视力矫正要求: 部分专业需术后半年且无并发症,或矫正度数≤600度。 专业差异
地域差异:不同院校或专业组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建议考生咨询目标院校招生办。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结合自身视力情况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必要时咨询专业院校招生部门,避免因视力问题影响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