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上海扫黄抓到后处理方式如下:
一、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情况)
拘留与罚款 - 卖淫、嫖娼: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 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特殊情形处理
-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卖淫、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70周岁以上人员等特定群体,不执行行政拘留。
二、刑事责任(组织卖淫等犯罪行为)
组织卖淫罪
-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其他相关处罚
容留、引诱、介绍卖淫: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罪并罚
总结:上海扫黄处理分行政拘留/罚款和刑事追责两类,具体取决于行为性质。普通公民一般适用治安处罚,组织者或多次参与者可能面临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