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党委的成立流程如下:
党员人数要求
党委党员人数需达到100人。
向上级党委呈报请示
由中小学校向有关党组织提出成立党委的请示,或由具有相应权限的党组织直接研究决定成立中小学校党委。
拟定筹备领导小组
召开党员干部会议,研究筹建党委的相关事宜,拟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预备人选名单,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成立党委的请示。
呈报内容
请示内容应包括成立党委的理由(包括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情况)、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时间、第一届委员会(包括纪委)成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筹备领导小组的预备人选名单。
分组讨论与选举办法确定
筹备领导小组会中分组讨论筹备工作报告、选举办法,提出修改意见,酝酿讨论候选人,讨论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选举准备
委员会收集讨论情况,修改选举办法,确定候选人、监票人、记票人名单,并逐项宣读并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记票人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清点并宣布到会人数,确认到达规定人数,会议有效。宣布开会,全体起立,奏《国际歌》,致开幕词,宣布会议议程,筹备领导小组向大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委员会候选人的批复,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进行选举。
选举结果确认
总监票人带领监票人确认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发放选票,登记发出票数,党员填写选票,最终通过选举确定新的委员会成员。
后续工作
新委员会成立后,需做好后续工作,包括明确各委员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等。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适当调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