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和学院就业合同的流程如下:
领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本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达成就业意向并签字盖章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如为“录用”,录用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权单位,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档案接收单位为有人事权单位。
填写个人信息
用人单位填写甲方基本内容,其中档案接收一栏必须完整填写。
毕业生如实填写乙方基本情况栏目,学号、专业名称等各项内容要与毕业生推荐表一致。
协商并确认条款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就业协议书的条款逐项协商一致后,在条款空白处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处以斜线“∕”标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加条款。
签字盖章
双方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用人单位代表在甲方处签字,毕业生在乙方处签字,此时就业协议已经生效,无特殊情况,双方不可随意更改。
毕业生将协议书递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在甲方(公章)处盖章。
学校审核并盖章
各学院(系)收到用人单位寄来的或毕业生上报的就业协议书或有效接收函,由各学院(系)毕业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进行审核,并就协议条款、诚信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后,各学院(系)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同时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
留存与备案
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校留两份(其中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其他注意事项
签约时,注意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印章名称一致,避免随意签订三方协议或找熟人签订“虚假”三方协议,因为三方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学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理性签约,诚信守约,不要随意违约。
以上流程确保就业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毕业生的权益。建议毕业生在签约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